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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污染强制险或将推出 8类情形必须投保 试行了10年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或将实现质的突破。由环保部与保监会共同制定的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规定,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;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;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等8类企业(单位),今后或将必须投保环境责任险。 据记者今日从环保部政法司了解,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首次从**层面提出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。
根据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规定,不仅8类企业(单位)必须投保环境责任险,而且,对于应投保但未投保的企业,环保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投保或者续保,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
从现在开始到7月10日,环保部与保监会拿出一个月时间听取社会各界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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